走在前列 先行先试
全力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
浙江省余姚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余姚市在加快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共建,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终极目标,全力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实施特色农业提质工程,当好产业兴旺示范
1.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坚持科技强农,加快农业科创中心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一带一路”中泰生态农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强化产学研合作和成果推广转化,鼓励产业基地积极与科研院校科技人才合作创办创新基地,引导“新农人”“农创客”或团队进园区建设创业农场。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运用。目前,我市滨海现代农业先导区已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
2.提高传统特色产业发展层次。坚持做大增量和盘活存量并举、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并重,切实做好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文章,着力提升杨梅、榨菜、茶叶等传统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档次。实施杨梅产业品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品种培优、果实调控、绿色防控和基地建设,制订品牌使用和果品销售管理办法,征集“余姚杨梅”区域公用品牌LOGO和包装外形,实施品牌标识和包装盒使用资格申报准入(退出)制,推进果品质量全程可溯源。目前,杨梅已被评为浙江名牌农(林)产品,并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3.深化农业标准化建设。坚持质量兴农,开展“标准化+质量强农”行动,组织涉农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专题培训,不断完善农、林、畜、渔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推广机制和“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标准化”实施模式。强化农业企业质量意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优质畜禽产品,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监控及质量管理体系、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开展有机食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供给,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
4.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计划,组建品牌创建办公室,加强农业品牌宣传和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严格农产品品牌认证和管理,建立健全“余姚榨菜、余姚甲鱼、余姚瀑布仙茗”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规范和保护机制,积极发展中高端农产品连锁专营,鼓励市场主体争创浙江(宁波)名牌产品、浙江区域名牌、驰名商标以及争创全国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备得福、明凤入选宁波十佳农业龙头企业,瀑布仙茗荣获中国国际茶博会金奖。
5.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展设施智慧农业,扶持智能大棚建设,提升重点领域机械装备和设施水平,成功创建成为全省第一批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市。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系统,创新气象为农服务载体和体制机制。
6.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旅游、文化深度融合,稳步发展生态观光、休闲体验、运动健康、文化创意、养老养生、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探索培育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和休闲庄园,积极打造“一镇一品”“一村一特”乡村旅游新格局,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实施“互联网+农村物流”行动,开展农产品储藏、运输、冷链物流体系和农村物流站场建设。
二、实施美丽乡村升级工程,当好生态宜居示范
1.优化城乡功能和空间布局。积极发挥新型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提升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和人口梯度集聚。加快建设特色小镇,积极构筑新型创业创新平台。按照“三个集中”要求,实施全域乡村规划提升行动,开展市域乡村布局规划修编,进一步梳理村庄等级体系,强化村庄产业发展引导和基础设施配置,着手建设一批新型小集镇、中心村。制订出台四明山区域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
2.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村庄整治、梳理式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整合优化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开发建设空间布局和时间维度,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合理用地需求。推进“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连片提质建设,加大耕地修复和废弃矿山等修复力度,提升耕地保有量和质量,土地资源得到高效合理利用。
3.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质量。深化“四边三化”,深入开展污水革命,严格落实河长制、滩长制、塘长制,巩固全面消除农村劣V类水成果。深入开展垃圾革命、厕所革命、药肥革命。推进森林余姚建设,实施珍贵树种“一村万树”示范推广行动,全面治理“青山白化”,协同推进村庄、道路、田园、河岸、山体绿化,2017年改造和新建绿化面积1183亩,完成四明山区域生态修复3514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和村庄8个。
4.加强村庄风貌和农房规划建设引导。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推动农村风貌、乡土建筑与自然山水相协调。对有条件的村庄,编制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开展村庄设计试点,村庄美丽宜居水平切实提升。开展农村危旧房治理“回头看”行动,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建房管理和建筑风貌引导,建立农村居民建房带方案审批和按图施工制度,推广建设契合自然环境、具有文化品味、彰显乡土气息的民居。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城镇规划区内,停止新建独立式住宅;城镇规划区外,推行建设村民联列式(多层式)集中居住小区。
5.深化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梯度推进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并按照“洁、齐、绿、美、景、韵”标准,开展“美丽庭院”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景区化村庄创建行动,积极开展村庄整治提档升级行动,强化村庄环境、游览、餐饮、住宿、娱乐、交通、购物等功能的整合提升。目前,56个村成功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4个村成功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
6.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扎实推进“浒溪线百里风光带”整治提升等工程,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作机制,打通乡村断头路,完善“十纵十横二连二通道”路网体系,2017年新改建农村联网公路37条、里程达59公里。实施“数字乡村”行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缩小了城乡数字差距。
三、实施精神文明提振工程,当好乡风文明示范
1.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挖掘、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提炼和弘扬“四明精神”,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让红色记忆、红色精神、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激发爱国爱党、勇于奉献、敢为人先、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
2.弘扬农村新时代新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农村移风易俗行动,推进“道德积分制”和“道德银行”建设,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以及“好婆婆”“好媳妇”等创建评比活动,抵制陈规陋习,涵养文明新风。深入推进小城镇文明行动和农村文明示范线创建,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推进好家风好家训进农村入厅堂。
3.发展农村文化。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推进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加快基层文化服务阵地均衡覆盖。抓好乡镇(街道)文化干部、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和业余文艺骨干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奠定农村文化繁荣的人才基础。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开展赴基层送戏、送电影、送书、送展览、送培训和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和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基层群众文体生活进一步活跃。
4.弘扬优秀农村历史文化。深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工作,推进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改造、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外围传统生活场所场景保护。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广泛开展节庆礼仪和复兴民俗活动,传统佳节焕发出新时代的光彩。挖掘农耕文明,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发挥农耕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培育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5.培育地方特色乡贤文化。建立健全“新乡贤”优秀骨干队伍,分群体开展各级各类乡贤骨干的培训研讨、调研建言、社会服务、岗位建功、议事协商及参与乡村治理活动。设立“有声余姚馆”,把余姚相关风土人情、名人故事以音频形式放到网上集中展示,让世界余姚人在世界各地都能听得见乡音,留得住乡愁。
四、实施乡村三治融合工程,当好治理有效示范
1.注重基层治理组织形式创新。深化基层社会共建共治格局建设,进一步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村民代表管理办法,提高村民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全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深化“小板凳”工作法,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事务。提升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从结果公开转向过程公开。
2.加强乡村治理平台建设。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治理网络,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雪亮工程”建设行动,加快完善三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体系。深化网格化管理,推动社会治理由粗放运作向精细经营转变。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延伸,初步实现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
3.推进法治自治德治深度融合。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水平,完善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健全道德典型树立机制,依托村民说事点、道德评议会等阵地,组织开展乡风评议活动。
4.提升乡村治理保障能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行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取得阶段性成效。不断深化农村审计新内容,积极探索农村审计新领域,创造性地指导农村审计工作。按照“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必须审计”的要求,积极开展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审计和离任审计。
五、实施民生福祉提升工程,当好生活富裕示范
1.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收致富。深入实施全民创业乐业增收行动,加强城乡就业创业环境建设,促进转移劳动力稳定就业创业。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行动计划,推进“特色制造产业社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助推农村经济振兴,提高农村就业人员收入,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876元。发挥服务业巨大的就业容纳能力,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经济、生态经济、电商经济、文创经济、养生经济等美丽经济业态,2017年实现农家乐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约638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约6.18亿元。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养老医疗提质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行动计划”,农村基础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得到稳步提高。
2.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行动,深化职业教育领域改革,强化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涉农专业建设,培养和储备农业从业人员。深化医疗服务“双下沉、两提升”,开展村民健康促进行动,建设健康乡村。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深化科技下乡活动,积极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3.实施困难弱势群体精准帮扶。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帮扶行动,采取干部帮扶和产业扶持相结合,加大医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做到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帮扶成效精准。加快农村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促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持续增收,积极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修订完善低保边缘户认定细则,“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低保覆盖率得到切实提升。
4.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鼓励社会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重点发展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推进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转型升级,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项目,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六、实施农村改革深化工程,当好城乡融合示范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发证试点。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工作,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农村居民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推进。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巩固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稳定增加股东分红收入。完善市、乡镇(街道)和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提升了乡镇(街道)分中心平台业务操作水平。
2.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和改革。深化“道德银行”建设机制,深入推进“银政合作”信用工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放款模式和服务内容,打造“金融强村”新平台,提高农合联会员信用评定和授信率,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全面提升。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放力度,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景区化村庄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以及农业特色产业提升。加快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广电子服务模式,农村普惠金融质量不断提升。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用益物权抵(质)押贷款,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按照“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的要求,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4.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建立了规范的农合联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农合联合作经济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合作基金运作方式,推进资产经营公司运作,建立面向农合联会员的众筹引领、合作投资服务机制。加快农合联会员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稳步打造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信用合作服务平台、品牌设计和推广平台、美丽乡村环境服务平台等综合服务平台。
七、实施乡村精英荟萃工程,当好人才强农示范
1.鼓励人才向农业农村汇聚。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完善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融资、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海归人才、高校毕业生、“农创客”和退伍军人等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队伍。按照经营情况、技术推广、带动增收等指标,选聘了一批品德素质良好、经营面积较大、技术水平较高、服务成效明显、社会反响公认的优秀“乡土专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体组织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农合联、无党派人士优势和力量,为加快实现乡村振兴出智出力。
2.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围绕农业新品种改良改性、农产品贮藏保鲜与精深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与安全种植、农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技术等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问题,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攻关,推动铁皮石斛、蓝莓、特色蔬菜等新兴农业发展,促进榨菜、甲鱼、茶叶等主导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围绕提高乡村农技服务供给质量,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依托农合联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培养造就了一支敢于创新、善于创业的农技推广队伍。
3.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农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设施、开展机器换人、推进清洁生产,社会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施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行动,培育发展了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提高土地流转率,扩大经营规模。
4.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按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标准,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证制度、退出机制和培育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宁波农民学院、余姚农民学校为主体,科研院校、乡镇(街道)成校、社会机构等为补充的教育培育体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才库、项目库、师资库、教材库、基地库等建设,创新培训模式,突出“学历+技能+创业”导向,加强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内容培训。
八、实施基层组织夯基工程,当好党建引领示范
1.着力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的要求,突出政治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抓两头促中间”,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加大后进支部整顿力度,着力解决了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堡垒指数管理和星级评定,农村锋领党组织(四星以上)达到80%以上。出台深化“前哨支部”建设意见,选优配强“前哨支部”班子,厘清了村社党组织与下辖“前哨支部”的工作内容和权责,努力把每个“前哨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2.深化“头雁”培育。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示范群体建设,推动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提升。组织开展“三十佳”村社干部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全市村社党组织书记举办“红锋铁军”风采展示大赛。加大在优秀村社干部中选拔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工作力度,对特别优秀、极富示范作用的农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选拔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依托省委党校四明山分校、浙江四明山干部学院组建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创立“红锋讲习所”和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完善导师带徒机制,深化示范型、潜力型党组织书记结对。组织开展农村干部大轮训,乡镇(街道)对其他村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推动农村干部队伍素质整体优化提升。深入实施“村苗”工程,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育、管理和使用力度,实现了每个村至少有1名40岁以下主职干部后备人选。
3.积极打造红色细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实施发展党员全程跟踪管理,健全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稳步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素质。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有效畅通“出口”。结合推行支部主题党日要求,围绕强化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深化完善“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落实好“七个一”规定要求,增强活动仪式感和吸引力。
4.全域实施“亮显”工程。创新实施党建全域亮显工程,制订乡镇(街道)、农村党建全域亮显细化标准和工程规划,在规划实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时,同步谋划推进党建全域亮显工程建设。推进党建阵地集成化建设,通过建设党建雕塑、党建长廊、党建展厅、党建公园、党建墙体等有形载体,直观展示党建制度、党员活动、党建绩效等情况。探索实施村村“亮党徽、飘党旗”工程,营造浓厚的党建环境氛围。
5.扎实推进党建联盟体建设。开展“农村+农村、部门+农村、企业+农村、社区+农村”等党建联盟体建设,制定出台联盟标准,推动形成党员队伍共管、组织生活共过、区域事务共商、重大活动共办等机制,基层党组织融合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