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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牢守生态发展红线 谱写美丽昆山篇章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0日

 

近年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昆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和打造“三大名城”总定位,牢固树立“改革、开放、创新、责任、担当”理念,大力弘扬“敢于争第一、勇于创唯一”的新昆山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形态。

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920.1亿元,比上年增长9.7%;服务业增加值1202.1亿元,增长15.1%;工业总产值8872.1亿元,增长4.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3.5亿元,增长10.6%,税收占比为87.5%;固定资产投资842亿元,增长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9.9亿元,增长15.5%,进出口总额889.8亿美元,增长2.8%;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十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特别是昆山人均GDP2.87万美元,万元GDP能耗0.4吨标煤,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进出口总额在全国所有城市中排名第八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全国唯一迈上200亿元台阶的县级市。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昆山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高水平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昆山认真落实环保优先、生态优先方针,全力增创生态文明领先优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等多项荣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昆山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生态新道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5大类26项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意识为先导,着力形成生态建设整体合力。一是确立生态环保导向。在昆山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5大类、28项、34个指标中,设置“生态环境”类4项、8个指标,占总分值的15%,使生态环境标准融入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及年度行动计划,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改善,每年排出一批实事工程,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2013年市人代会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一号议案以来,市人大经常性听取建设情况汇报、组织代表执法检查,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支持。二是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开展公共文明行动日、万人徒步大会、自行车绿色骑行等活动,举办生态文明讲坛,大力发展环保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知识普及和宣传推介,增强全社会“生态自觉”意识,倡导文明、节俭、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畅通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政务微博、网络论坛、民声110等互动平台,组织“对话环保”网友见面会、环保专题市民恳谈会、环保“微电影”、环保模拟法庭、市民参与环保执法等活动,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网络问政和市民监督渠道,动员全体新老昆山人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裁判员、监督员和参与者。三是巩固生态创建成效。以国家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为契机,大力实施生态文明绿色细胞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村、社区和生态学校,实现国家级生态乡镇全覆盖。开展高水平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试点,花桥商务城核心区被住建部列为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区。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建设公交优先通道,累计投放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670辆,占公交车总量中占比达46.9%;新增公共自行车1.7万辆,平均每天借还车次数超过7.2万人次,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4.2%。

二、以规划引领为关键,着力优化生态功能空间布局。一是完善生态规划体系。坚持生态优先、全市域规划、片区统筹发展原则,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小城市和特色镇、新型社区、自然村落等五个层面加以推进,基本形成清晰合理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坚持水系、绿地、资源、环境等专项规划“四规合一”,系统编制南部水乡片区统筹规划,绿色开敞空间、旅游度假区、循环经济发展等生态专项规划,促进生态规划与片区规划、产业规划、土地规划的衔接融合。二是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在全省率先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优化调整,严守重要水源、湿地、水体、林木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红线。目前,全市生态功能区总面积达189.9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20.4%,率先达到省定标准。以推进粮油、水产、果蔬、林木绿地“四个十万亩”建设为抓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优化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根据环境容量决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科学划分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和发展保留用地,对现有地块按照“优先、重点、限制、禁止”四种类型论证开发,通过土地“留白”为未来留足发展空间。三是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坚持城乡生态统筹规划、一体建设,以老城区、老镇区、老工业小区、老居住小区“四老”改造为重点,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计划,打造江南人文宜居名城。在“区镇联动、组团发展”格局调整中,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推动城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管网等设施统筹发展,构筑无缝对接、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着力优化城乡空间格局。

三、以转型升级为主线,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一是持续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坚持人才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行动,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服务产业品牌化发展。全市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9%、47%。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目前已达到41.2%。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种植和施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每年每亩减施氮肥、磷肥约5%、4%,有效降低了面源污染,实现农业降本增效和生态保护的双赢。二是不断增强园区生态功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积极推进园区“大平台经济”发展和生态化改造,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环境集中治理,建成1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1个省级现代生态园区和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生态园区,提升园区经济的综合质量、整体效益和生态竞争力。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累计培育127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583家高新技术企业、663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20家ISO14000认证企业。三是努力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按照“控制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强度,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管控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碳足迹等节能新机制,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进区镇联动发展,促进资源整合、功能共享、优势互补、产业集聚、合作共赢。内、外资亩均投资强度由2007年的327.4万元、50.2万美元提高到2013年的470万元、68万美元,每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产出由2007年的1.24亿元提高到2013年的3.13亿元。

四、以综合治理为抓手,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一是大力实施专项整治。突出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筑扬尘防治,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改造进程,在全省率先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出租车全部实行油改气,到2015年淘汰90%以上黄标车,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测算)达到75%。突出重点河湖和水源地保护,建立河长和河流断面长工作机制,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区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7.5%、92%、98.39%。创新实施河道生态挡墙建设,农田节水控污技术在全国保持领先。构建“江湖并举、双源供水”格局,在全国率先实施饮用水深度处理。突出沿湖、沿河、沿路和产业集中区周围的生态绿廊建设,加大城乡绿化建设力度,每年新增绿化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5%。二是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严把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燃煤电厂实施煤改气,对全部污水处理厂实施尾水生态处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拆除河湖围网养殖,实施循环水池塘养殖15160亩。积极开展“万吨千企”等节能行动,着力对化工、电镀、喷涂、印染等行业进行整治,关停并转污染严重、排放超标企业148家,劝退污染项目89个。2013年昆山地区生产总值占苏州的22.4%,四大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到苏州的十分之一,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至小于0.4吨标煤;每度电工业总产值58.9元,是苏州市平均水平的1.7倍;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7.43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达82.7%。荣获“全国减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是大力建设美丽镇村。自2007年起,全面推行“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建成23个工业固废处理厂、2个生活污泥焚烧厂、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个龙头喝水,一个炉子垃圾焚烧,一张网供应清洁能源”。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六大整治”行动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保留村庄规划建设和古村落保护,全面完成905个自然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美丽镇村”建设水平。以生态修复和环境再造为重点,整合串联历史地段、风景名胜、滨水地区等各类生态空间景观资源,保持江南水乡、鱼米之乡和田园风光原貌。

五、以机制创新为突破,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是健全绿色考评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在区镇绩效考核中,生态建设考核权重由原来的11%提升到15%。突出对区镇的绿色GDP考核,创新设立“绿色发展奖”。签订年度市长环保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环保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严格落实区域规划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监察制度,执行环保部门“一票否决权”。每年评选十佳绿色发展企业,树立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先进典型。积极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探索建立绿色信贷、企业环境行为诚信制度,有效发挥社会公共监督作用。二是健全投入激励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奖惩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融资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三年来,全社会生态环境建设投入超23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新增财力的10%用于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双向补偿”原则,出台相关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方案,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形成“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利益导向,2013年用于生态补偿资金达1.41亿元。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污水处理“按质论价”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健全执法监管机制。以行政执法、应急、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调处为重点,打造环境监察、监测、应急、环评、固废、宣教、核辐射、科研8支环保队伍。完成环保业务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接融合,所有办件做到网上查询、申报、办理、监督四个100%。率先将“智慧环保”纳入环境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动态执法监管。建立环境质量联合预警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联防联控。建立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1050套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形成覆盖全市域的环保“智能天网”。创新建立环保警务室、环保法庭,形成环保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只有红牌没有黄牌”,坚决杜绝影响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昆山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规划,时刻保持发展为民、生态为民的使命感和争创一流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力打响“生态昆山”品牌,打造昆山发展的升级版,使昆山成为经济发达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都市风貌与田园风光相映生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美宜居家园,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