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飔雨:共同富裕愿景下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要点与政策转向
-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3-08-15 | 阅读量:441次
内容提要: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对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来看,共同富裕是推动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终极目标,而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必要手段。然而囿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经济体制改革、科技创新驱动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南北方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日益凸显,致使改革发展成果难以惠及全体人民。在共同富裕目标牵引下,未来应遵循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从单维发展转为多维发展,从独立发展转为联动发展,着力构筑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引 言
共同富裕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关键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要求。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务必要厘清“共同”和“富裕”二者间的关系。其中,“富裕”需要建立在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社会财富极大增加的基础上;“共同”则需要在实现“富裕”的前提下推动社会财富分配趋于合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目标追求,共同富裕不仅是长期性与现实性的有机统一,而且是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统一,兼具发展性、共享性以及可持续性等特征。自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便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着力点,对共同富裕道路进行百年实践探索,取得人民收入水平大幅提升、公共事业全面发展、社会公平程度持续提高以及民众生活日益殷实等显著成绩。但在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在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上仍面临南北方区域差距拉大的突出难题。针对于此,党和国家陆续颁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等利好政策,为驱动南北方区域经济均衡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十四五”规划也指出,要着力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重大战略取得全新突破性进展,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切实贯彻区域重大战略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区域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显然,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南北方共同富裕新格局已成为我国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作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现之一,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在学术界已引起极大关注。梳理来看,已有文献大多是从宏观层面出发,围绕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均衡发展进行深入研究,而聚焦于南北方区域协同发展的研究成果相对匮乏。并且,学术界鲜有文献以共同富裕战略目标为研究出发点,对南北方区域经济分化与协调发展问题、优化南方与北方区域经济格局进行系统研判,相关研究视角有待进一步拓展。鉴于共同富裕已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并且未来一段时间内,南方与北方发展差距仍将呈现出持续性态势,有可能超过东中西区域差距成为阻碍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故此,有必要立足于共同富裕视角,分析影响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及根源所在,并据此提出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践路径与创新方案,为缩小南北方区域发展差距、驱动南北方共同富裕建言献策。
二、价值维度: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驱动共同富裕的辩证关系
近年来,南北方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愈发凸显出来,这不仅反映出中国区域发展的新变化,也暴露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面临的新挑战。基于这一现实背景,辩证看待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与共同富裕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破解阻碍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方面,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是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终极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南北方经济发展格局逐渐从北强南弱转变为南强北弱。尤其是伴随经济发展迈向以新旧动能转换、结构逐步优化和增速换挡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经济总量“南升北降”、增长速度“南快北慢”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凸显。这成为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制约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要因素之一。从长远来看,共同富裕并非是要实现无差别的同等富裕和同步富裕,也绝非是实现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需探索一条差异化的区域发展道路与模式。从这一维度而言,南北方区域发展不协调本质上是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现象,无需对其进行过分解读。但值得警惕的是,受市场观念、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北方地区在改革开放、产业升级、创新研发等诸多方面均明显滞后于南方地区。这不仅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我国经济发展的回旋空间,加剧经济增长失速风险,还有可能引发深层次社会分歧,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对南北方共同富裕带来较大挑战。南北方区域经济分化问题需引起各界高度重视。此情形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应以共同富裕价值目标为引领,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构建南北区域联动、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因势利导发挥南北方地区比较优势,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予以有力的区域支撑。
另一方面,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必要手段。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和重要基础。换言之,实现共同富裕美好愿景需要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支撑,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然而就我国区域发展现状而言,自然地理条件、要素承载能力、金融环境差异等诸多因素导致南北方发展逐渐失衡,引致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拉大,对共同富裕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掣肘。迈入新发展阶段,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形成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举措。具体来看,共同富裕绝非要实现少部分人、一部分地区的富裕,其最终目标是在消除贫困和两极分化的基础上,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全体人民的普遍富裕。从这一视角出发,将北方地区的资源、土地等优势与南方地区的资金、技术等优势相结合,打造“以南带北”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有利于促进要素流动性开放,充分发挥南北方动态比较优势,实现南北区域互补。同时,强化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南北方区域战略协同,可有效放大相关战略实施的叠加推动效应,促进南北方区域互生共融。此外,通过借鉴学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培育以环渤海地区为引领的经济增长极,能够发挥环渤海地区在助力北方振兴、缩小南北方经济差距中的带动作用,为实现南北方共同富裕提供强大驱动力。
三、现实维度:共同富裕愿景下南北方区域发展不协调的表现及成因
(一)现实表征
从历史角度来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中央政府以推进区域公平发展为宗旨,通过实施区域平衡发展战略来优化、调整南北方生产力布局。这一时期,北方地区凭借良好的重工业发展基础,在工业布局优化驱动下逐步缩小与南方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而自1978年以来,我国通过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全面激发了东南沿海地区的市场活力,推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逐步形成以南方地区珠三角、长三角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反观北方地区,受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创新研发滞后等因素限制,包括黑龙江和辽宁等省份在内的老工业基地经济增速日益放缓,经济排名有所下降。自2013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南北方经济差异呈现出不断扩大的发展态势,致使改革发展成果难以全面惠及东北、西北等北方地区人民,对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带来巨大挑战。特别是东北、西北地区仍然较为依赖传统要素集聚的发展方式,存在新旧动能转换相对滞后、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导致经济增速出现明显下滑。具体来看,“南强北弱”发展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就经济总量而言,受到河北、天津以及东北等地区经济增速放缓的较大影响,北方地区GDP占全国GDP比重由2000年的41.8%下滑至2021年的35.3%,北方与南方经济总量差距由16个百分点逐步扩大到将近30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南方地区西南次经济板块与北方地区东北次经济板块出现“一升一降”的发展趋势。其中,2000—2021年东北地区GDP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由9.82%降低至4.90%,进一步加剧了南北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带来较大阻碍。与之相比,西南地区的成渝“双核”通过发挥自身辐射带动效应、集聚效应,已成为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四极”,推动西南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据统计,2021年重庆、四川、贵州经济总量分别达到27894.02亿元、53850.80亿元、19586.42亿元,经济增速均高于8%,分别位居全国第9位、12位、13位。就人均GDP而言,南方地区人均GDP由2010年的32 413元大幅提高至2020年的78423元,增量达到46010元;北方地区人均GDP由2010年的26 561元增长到2020年的62 646元。由此来看,南北方地区人均GDP比从1∶1.22日渐扩大至1∶1.25,绝对量差距则由5852元拉大到15 777元。就可支配收入而言,自1987年之后,南方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中所占比例始终高于北方地区。2000—2020年,南方地区与北方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1056元扩大至2957元。2021年南方地区共有11个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30000元,而北方地区仅有5个省份对应指标超过30000元。收入差距拉大反映出南北方地区在获取经济发展机会上存在一定的非均等现象,极大制约着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
综上可知,无论是在经济总量上还是在人均水平方面,南北方经济发展已迈入加速失衡期,并且这一趋势在短时间内尚未出现收敛迹象。从本质上来看,共同富裕战略要求在共建共享中推动全体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美好生活。但南北方发展不协调极易引致诸多延伸风险,加大共同富裕美好愿景的实现难度。一方面,做大共同富裕“蛋糕”迫切要求提升就业质量,加快实现高质量就业,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然而,囿于传统动力减弱、工业增长停滞等诸多因素,北方许多地区出现经济增速放缓、产业与市场活力下降等现象,进一步加大了就业压力,导致就业结构性矛盾与区域性问题日益凸显。自2015年以来,北方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长期高于南方地区。而就业压力增大极易造成北方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扩大南北方收入分配差距,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带来较大挑战。另一方面,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要求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释放南北方创新致富的巨大潜能。“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国发挥人口和自然资源等优势,推动本国经济迅速发展,促使居民收入达到中等收入水准,但较长时期内始终停留于该水平的一种经济现象。例如,菲律宾和墨西哥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国家,对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公平性重视度不足,导致社会阶层过度分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在我国由中等收入国家逐步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关键时期,北方面临产业升级乏力、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等困境,降低了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程度,制约区域协调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及包容性的提高,加大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难度。
(二)成因探析
作为我国区域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个阶段性特征,南方与北方发展不协调有其客观必然性,是多重要素叠加作用的结果。南北方差距的出现既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区域政策导向等方面密切相关,也受到市场培育、开放程度等方面的影响。为提高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文章着重从经济体制改革、科技创新驱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入手,揭示造成南北方经济差距扩大的成因。
1.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以区域协调发展驱动共同富裕,要求各地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处理,持续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相较于南方地区而言,北方地区普遍存在“放管服”改革进程滞缓的问题。也就是说,北方地区的地方政府对经济活动直接干预行为较多,使得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行政壁垒尚未完全消除。这突出表现为北方许多省份在营商环境方面落后于南方省份,导致北方地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全国工商联在对31个省市共计69120个大中小微民营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发布《2021年“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下称《报告》)。根据《报告》可知,浙江、广东、上海、江苏、山东、北京、四川、湖南、河南以及福建为营商环境排名前十的省份。其中,北方地区仅有山东、北京及河南3个省份入围。另据《报告》显示,杭州、温州、苏州、深圳、宁波、青岛、南京、广州、长沙和成都是国内营商环境排名前十的城市(未包含直辖市)。在这之中,除青岛以外,其余均为南方城市。综上,受到“放管服”改革相对缓慢的较大影响,北方地区在营商环境方面明显落后于南方地区,制约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犹存。这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消极影响,难以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成为影响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因素。
2.科技创新驱动方面。新时期下,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前提在于着力做大经济“蛋糕”。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是提升居民收入水平、构建南北方共同富裕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基础。而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效能均极为依赖于发展动力。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推动南北方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核心驱动力。习近平在《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一文中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然而,受限于创新型科技人才匮乏、R&D经费总投入有限、创新创业活力不足等原因,北方地区创新能力与南方地区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致使科技创新在增进人民福祉、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根据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创业指数构建与空间格局:1990—2020》可知,2020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北京、四川、安徽、河南以及福建位居我国创新指数前十位。其中,南方地区共有7个省份,而北方地区仅有山东、北京及河南3个省份入围。另外,吉林、黑龙江、新疆、内蒙古和甘肃等北方省份创新活力严重不足,与头部省份相比具有较大差距。创新能力不足使得北方地区内生发展动力难以得到有效激发,不利于解放与发展社会生产力,极大制约着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带来较大阻碍。
3.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共同富裕并非闭关锁国的封闭式富裕,而是需要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体系深度融合,加快形成经济内外高效联动。故而在共同富裕战略视域下,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要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主攻方向,通过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来撬动“国际大循环”,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内外双循环良性互动的新发展格局。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南北方在对外开放水平方面仍存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南方地区主动对接和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形成以川、渝、江、浙、沪等省份为核心的沿海与内陆双向开放新格局,而西北、东北等北方地区开放步伐相对滞缓。据各地区海关和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北方地区15个省份进出口总额为1036854亿元,仅占全国的26.5%;北方各省份出口总额在我国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只有21%,与南方地区相比差距较为显著。其中,东北三省出口贸易额占全国的比例由2012年的3.34%下滑至2021年的1.89%,甘肃、宁夏以及内蒙古等省份开放型经济指标均在31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排名靠后。对比来看,据各地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江、浙、沪、粤四个省份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达到128901.2亿元、38590.62亿元,占全国比重高达59.3%、61.0%。由此不难看出,北方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无论是在量的方面还是在质的方面均落后于南方地区,不利于培育北方地区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新优势,对共同富裕战略的推进形成掣肘。
四、解释框架:共同富裕愿景下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要点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持续深化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也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各地区应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优化营商环境锻造成促进南北共同富裕的阶梯。
1.深入推动简政放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本质而言,“放管服”改革以企业与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充分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践经验已表明,“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促使政府职能逐渐从以审批为重点转变为以服务与监管为重心,可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效应。共同富裕视域下,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各级政府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更优政务服务。各地要辩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完善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减少对经济领域的直接干预行为,不断推进简政放权,通过政府“瘦身”来为市场主体发展“减负松绑”。坚持贯彻一揽子放权,在理顺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关系的基础上,促进“放权”与“放钱”同步,加快推动协同放权步伐。地方政府应围绕“放管服”改革,利用多元化渠道强化对公务人员专题培训力度,加深其对“放管服”改革在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知,转变公务人员服务理念。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重点,致力于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构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将更多的行政资源由事前审批环节转移到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环节,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各地要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依托于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加大线下与线上协同监管力度,进而大幅拓宽市场监管覆盖面。针对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新业态、新模式,相关部门需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慎重辨别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全面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有效激励创新创业。整体来看,各地区特别是北方省市应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给“权力”做减法、给“服务”做加法,进而做好市场“乘法”,实现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不断降低,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改革获得感,驱动南北共同富裕。
2.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区域营商环境不仅对区域投资吸引力起着决定性作用,也对区域内企业财务绩效、发展活力以及经营行为等具有直接影响。相较于南方地区而言,北方地区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较多,导致市场开放程度不足,阻碍要素畅通流动的显性与隐性壁垒增多。因此,在共同富裕战略目标指引下,北方地区应针对人才与资本流失较为严重的现象,对标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区,着力创设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就华北地区而言,需统筹推进“一证多址”和“证照分离”改革,既要健全市场准入准营机制,还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深化招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快营造竞争更为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发展和“智慧税务”建设,强化“单一窗口”建设,持续提升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创造办事更为便捷化的政务环境。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依托于数字化技术深化“互联网+监管”,逐步打造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链,探索形成监管更为规范化的法治环境。就东北地区而言,应加快破除条块分割与行政壁垒,促进部门政务信息和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制定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市场联动监管等方面的关键性制度,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打破“投资不过山海关”的局面。从子女入学、住房保障以及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在提高外部引进人才归属感的同时,探索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发展模式,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夯实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就西北地区而言,要围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制定政策文件,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容错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以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为引领,着力推动审批服务“网上办、一次办”,落实包括新疆、青海以及甘肃等省份在内的“丝路通办”工程,从而更好地契合市场主体办事需求。综上,北方地区应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为实现共同富裕美好愿景奠定基础。
(二)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锻造南北方共同富裕战略支点
科技创新作为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是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美好愿景的首要保证。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依靠投资、要素驱动的发展路径已难以为继,亟需将创新置于区域协调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赋能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1》可知,区域创新能力不平衡逐步由东西差距转向南北差距。为此,应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综合运用各项措施提升北方地区整体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做大国民经济“蛋糕”中的倍增效应,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
1.提高数字技术创新水平,加快经济增长动能转换。以科技为支撑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能够突破传统产业发展范畴,推动北方地区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更好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换。是以,北方地区应充分汇聚创新资源,针对非对称技术、基础通用技术以及前沿颠覆技术等领域强化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推进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加快基础软件、智能计算以及集成电路等技术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通过数字核心技术创新与应用,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助推经济社会数字化变革,以提高数字技术生产力的方式夯实共同富裕经济基础。与此同时,企业作为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对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因此,以重工业和资源型为主导的北方地区需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使各类创新要素逐步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平台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数字产业辐射力。地方政府应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引导其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健全竞争合作机制、探索一条差异化创新道路,进一步提高创新势能,缩小南北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另外,还可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竭力推动关键核心领域技术突破,畅通数字技术产业链,推动数字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总而言之,各地尤其是北方地区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使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助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最大增量”,加快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促进南北方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石。
2.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相较于南方地区产业结构而言,北方地区的制造业大多以重化工业为主导,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需的科技创新支撑同南方地区相比亦有所不同。故此,有必要聚焦于北方各地产业结构转型发展需求,布局建设若干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前沿科学中心,协调政府、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力量,以形成强大的创新策源优势。不仅如此,考虑到北方地区创新资源与南方地区相比相对不足,因而北方地区可从以下方面入手,全面盘活北方地区创新资源:一是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步伐。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不断深化科研评价、科技经费管理以及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有效释放创新活力。二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政府需发挥牵头作用,完善包括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头部企业在内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强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多年来,北方地区部分部门和领域长期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的突出梗阻,制约科技成果在驱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发挥。为此,应深入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技术转化平台,充分释放创新驱动发展的原动力。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支撑,重点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助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南北方共同富裕的新引擎。
(三)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南北联动开放新格局
共同富裕作为一种开放式和包容式的发展,要求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在扩大开放中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实行范围更大、领域更宽和层次更深的对外开放,加快形成合作共赢新局面。在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牵引下,需推进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进程,构筑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实现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贡献“开放”的力量。具体实践层面,要不断完善区域开放布局,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在对外开放领域应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于比较优势强化南北方区域之间开放联动,建立南北协同、陆海联动的对外开放格局,缩小南北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为共同富裕赋能增效。
1.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就南方地区而言,长三角、珠三角特大城市具有较为突出的对外开放优势,具备率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跃升的基础和条件。因此,要持续巩固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优势地区开放先导地位,着力建设全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推动实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另外,广西要依托自身独特区位优势,打造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合作共建,形成“东融、西合、南向、北联”全方位开放格局。云南应积极融入“澜湄合作”、“一带一路”战略,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以及环印度洋地区的大通道建设,以不断提升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税收制度安排等方面,建立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使其成为我国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头雁”。
2.打造北方开放发展新高地。就北方地区而言,新疆、内蒙古以及黑龙江等省份具有向西和向北开放的区位优势,既是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广阔腹地,亦是对接“一带一路”战略、贯通国际大循环的前沿窗口。由此,各省市需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北方区域经济发展与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等有机衔接,推动“空中丝绸之路”与中欧班列等协同发展。扎实开展新时代沿边开放开发专项行动,强化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挥国家沿边开放政策优势,深化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和吉林等沿边省份与周边国家间的经济合作,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探索在地处内陆的北方省份增设国家一类口岸,依托边境城市、枢纽城市和重点口岸,提升内陆对外开放整体水平,助力边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五、解释框架:共同富裕愿景下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要点
(一)发展布局层面:由单维发展转为多维发展
共同富裕不仅要推动全体人民实现物质层面的共同富裕,更要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相统一,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换言之,共同富裕是包含经济、社会及生态福利等在内的全结构福祉。从共同富裕视角审视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需从经济效益、民生效益和生态效益几方面缩小南北方区域差异,实现从单维发展向多维发展的转型与升级。
其一,促进经济层面的物质富裕。做大“蛋糕”、提升经济效益无疑是以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赋能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故此,应以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持续缩小南北经济发展差距,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一,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渝双城需以提升内联外通水平为突破口,协同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加快长江上游航运枢纽建设,完善多层次、深领域轨道交通网络体系,建立互联互通的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成渝双城还需紧抓数字经济和产业链重塑契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牵引性和先导型产业项目实施,补齐产业短板,形成安全可靠、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加快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成渝双城经济圈需强化与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之间的联动,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对接,共建跨区域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北方地区经济发展。其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都市圈。在共同富裕战略导向下,应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建设与发展,完善区域互助协调机制,以“点”带“面”,形成具有较强增长活力的动力源。此基础上,北方地区需充分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构建以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为抓手、以城市圈协同发展为牵引的新发展格局。其三,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北方地区需将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作为载体,以头雁型企业为核心驱动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基于地区比较优势和雄厚工业基础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变革质效升级、动力升级。其四,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近年来,南北方区域发展不协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北方地区对以间接投资带动的重化工业价值链依赖度较高。在经济发展格局发生转变后,对重化工业产业具有较高依赖程度的北方地区面临投资增长停滞、工业增长停滞等难题,导致经济发展缺乏韧性。为此,应深化北方地区产业价值链分工,培育一批可引领国内价值链分工的头部企业,推动北方各省市深度参与到国内价值链分工及全球价值链分工过程中,促进南北方区域价值链协同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其二,推动社会层面的民生富裕。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惠及全体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彰显共同富裕普惠性的关键一环。基于此,应以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和优质化发展为导向,通过补短板和强弱项的方式,保障人民获取平等发展机会,以民生富裕来促进南北方共同富裕。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加速演进,利用数字技术对社会个体或群体的行动轨迹及特征进行刻画,可提升管理者决策的前瞻性,促进南北方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所以,相关部门应依托于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提高需求辨识精准度,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手段准确识别南北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个性化需求。立足于此,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精准衔接运行机制,从“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以有效解决供需错配或供不应求的结构性矛盾。此基础上,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基本公共服务智能化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及智慧养老等智能化基本公共服务,消除南北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性壁垒,确保全体人民公平享有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助力南北方共同富裕。此外,还可围绕从人民群众满意度、政策执行有效度等方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民生富裕实现程度的监测指标体系,以高品质基本公共服务构筑保障民生的基线。
其三,实现生态层面的环境富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美好愿景的应然要求。保障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作为促进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缩小南北方地区收入分配差距、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因此,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创造更多社会财富,还需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增进民生福祉,最大限度契合民众不断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具体来讲,各地要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以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共同富裕。首先,北方地区应加强节能减排控制力度,持续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促进交通、建筑以及工业等相关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不断缩小南北方在碳排放和能源消耗方面的差距。其次,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是促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价值转化的重要前提。是以,应着力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大黄河和长江等流域及重要湖泊湿地生态治理力度,强化包括北方防沙带、长江重点生态区以及黄河重点生态区等在内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再次,充分发挥东北和西北地区在生态资源、边境风光、民族民俗方面的天然优势,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经济和文旅产业,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培育北方经济发展新动能。遏制高耗能和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壮大绿色服务、清洁能源以及节能环保等产业,促进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后,要将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缩小南北方区域发展差距的有力抓手,从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评价机制、明晰界定生态产品产权、促进政府管控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等方面入手,确保“生态蛋糕”与“经济蛋糕”的合理分配。
(二)发展关系层面:由独立发展转为联动发展
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先决条件,其核心要义在于南方与北方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化区域合作,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从这一视角出发,若要驱动南北方共同富裕,需要南方和北方摒弃“单打独斗”的发展理念,促进南北重大国家战略对接,打造抱团发展的整体竞争优势。
首先,促进“江”“河”战略联动发展。“江”“河”战略分别指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弥合南北经济板块差距具有重要作用。上述两大战略共涉及19个南北方省份,政策覆盖面较为广泛,故可通过“江”“河”战略对接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完善跨区域协调统筹机制。相关部门应牵头成立“江”“河”战略高效对接的领导机构,根据沿线地区发展现状编制“江”“河”协同联动的发展规划,将南北两大战略纳入统一框架内进行统筹安排,探索制定重点工程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推动基础设施联接互通建设。加强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交通要道建设力度,其中包括南北向煤炭运输、客货运输及高压输电运输等通道,形成覆盖沿线城市群的现代化交通网络体系。优化“江”“河”沿线区域数据中心节点与网络化布局,推动国家超算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布局建设,为数据资源流通与应用夯实基础。三是促进资源要素共融共享。“江”“河”联动发展小组应强化顶层设计,着力破除行政壁垒,推进“江”“河”地区各城市群和都市圈间制度与经济的无缝衔接,增强沿线城市群产业协作能力,避免出现同质化建设与低水平竞争。构建跨区域资源要素共享机制,促进“江”“河”地区间资源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充分发挥技术、数据和资金等多元要素在驱动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其次,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联动发展。共同富裕视域下,促进海陆内外联动,推动南北地区产业链深度融入洲际经济循环,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当前,南北方已形成以工业制成品为最终产品的产业链,并通过以下两条路线嵌入亚非欧经济循环体系:一是由海南自由贸易港、北部湾出发,途径马六甲海峡,最终抵达东南亚、南亚以及非洲东海岸地区;二是从新疆喀什出发,途径中巴经济走廊抵达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进而到达西印度洋周边地区。上述两条贸易通道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洲际经济大循环提供更多可能性。因此,应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推动南北方地区产业协同走向深入,缩小北方与南方的产业发展差距。一方面,发挥兰州、西安和石家庄等北方城市制造业带动效应,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全面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打造覆盖能源、原材料、最终消费品等在内的产业链条。另一方面,广东、广西等南方省份应强化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深化与东盟、南亚等地区在外贸、海运、信息化等领域的合作,打造亚欧经济大循环体系。
最后,助推东北振兴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东北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各具优势,具有极强的产业互补性和巨大的合作空间。双方应秉持协同发展和开放合作的理念,构建共享共赢、竞争有序、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南北方区域协调发展。具体而言,东三省与粤港澳大湾区要以共同富裕为导向,强化在技术、项目以及产品等相关领域的交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对接合作,深化投资、贸易和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畅通人流、资金流、物流以及信息流。持续推动东北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在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智能装备等诸多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交流,开展跨区域的联合技术攻关与协同创新,共建重点科研机构和科技小镇,助力东北地区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集群。此外,粤港澳大湾区与东三省还可共同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区,联合周边国家和地区举办商品展销会和贸易博览会,促进东北地区贸易、投资等全方位发展,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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