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
- 信息来源:网络 | 更新时间:2022-11-22 | 阅读量:92795次
2022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报告
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 国信中小城市指数研究院
结果显示,百强县市、百强区GDP增速、人均GDP等关键指标领先,引领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百强县市平均GDP增速达到8.63%,超过国内GDP增速(8.1%)0.53个百分点,人均GDP达到11.48万元,以占全国1.86%的国土面积和6.58%的人口,贡献了全国9.33%的GDP和3.78%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百强区平均GDP增速为8.24%,其中有一半的百强区GDP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达到12.08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以占全国7.73%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1.52%的GDP和4.44%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关键词: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百强区;千强镇;高质量发展
一 研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进一步明确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步入新时代后的崭新主题。为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剖析高质量发展理论内涵、构建高质量发展测度体系与测度高质量发展实际水平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中小城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小城市体制机制创新与改革不断推进,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科技水平持续增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完善城镇结构、推动城乡融合、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中小城市发展也出现了快速分化:部分中小城市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和发展基础,在动能转化、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方面走在了前列;部分中小城市,通过创新发展思路,改变了基础薄弱的态势,实现了跨越发展;也有部分中小城市,人口持续外流、经济发展也难找到新的突破口。
在此背景下,为客观评价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总结城市一般性发展规律,探索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路径,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小城市发展理论体系,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和国信中小城市指数研究院倾力构建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研究系统工程,持续18年对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进行深入系统研究,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累积了丰富的数据库,同时每年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专家和中小城市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构建了较为全面的指标体系,对中小城市发展状态、水平进行动态监测,逐年推出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馈,从而可以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中小城市发展指数研究对于推动全国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域经济从科学发展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中小城市范围界定
中小城市是指城区常住人口10万—100万的城市。对应到行政区划上,中小城市有地级建制市主城区、相对独立的市辖区、地级行政区(地区、自治州、盟)政府驻地城镇、县级建制市城区、县级行政区政府驻地城镇以及少数超级镇镇区等6种类型。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中小城市2634个(见表1)。
资料来源:本研究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1)》、《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21)》、《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21)》数据综合分析形成。
需要指出的是,现行中国统计体系是以行政区划为统计单元,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没有相对应的统计数据。因此,本文评价的中小城市是以该城市为核心的行政区划,由于城市功能、城乡结构的不可比性,本评价不包括地级建制市主城区和四个直辖市辖区。
(二)高质量发展内涵阐释
综合评价高质量发展,至少要体现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高质量发展必须是国民经济充满活力的持续发展,经济发展量质齐升。在代表产出水平的GDP在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其内在构成不断优化,三大产业结构良好,农业稳中调优、工业提效增速、服务业升级优化;投资、出口和消费比例合理,新经济新动能产业具有竞争优势。
其次,高质量发展必须是以创新为基础的高效率发展,从投入产出角度看,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处于较高水平,万元GDP能耗降低到前沿水平。
第三,高质量发展必须是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指标持续向好。
第四,高质量发展必须是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发展,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实际收入分配差距处于合理范围,人均GDP和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较高水平并持续稳定增长。
最后,高质量发展必须是人的素养不断提升的发展,受教育程度较高,科学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不断上升;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治国的社会满意度和人民的幸福感程度高。
(三)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难点与解决方法
自高质量发展内涵阐释与指标体系构建相关研究开展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建设高质量发展测度体系。然而,这些指标体系仅针对具体区域,虽然可以反映研究对象近年来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动态变化情况,但难以用于我国所有城市的横向比较。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庞大、民族多样,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人口结构、气候环境等各方面的差别,不同地区、城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也将具有较大差异。对于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而言,构建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或许有利于不同中小城市之间进行横向比较,但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损失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乡镇经济实力的快速增强,部分镇区也聚集了相当规模人口,一些建制镇镇区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小城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正在部分地区开展“镇级市”“撤镇设市”试点,而适用于县(市、区)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显然不适合用于评价镇级行政区划的发展。
本研究对于这些难题的解决方法可分为三步。
第一,根据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构建综合实力指数、绿色发展指数、投资潜力指数、科技创新指数、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等5个独立的评价体系,力求公平地对待所有评价对象,同时进行横向比较,以利各中小城市能在高质量发展测度体系研究的辅助下发现优势、找准短板,从而探索出具有自身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第二,将县市与市辖区分开进行评价,避免县(县级市)与市辖区之间由于区位、行政体制、发展政策的差异而造成的不可比性,分别设立百强县市和百强区评价体系。百强县市的评价对象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百强区的评价对象为相对独立的市辖区(剔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的市辖区以及不含乡镇的市辖区)。
第三,针对发展基础较好、已经具备中小城市特征的建制镇镇区,单独设立建制镇综合实力指数进行评价,并设立千强镇榜单。
(四)新时期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原则
新时期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是对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多方面科学发展的综合评价过程,因此,评价体系在对“量”的考察基础上更加关注对“质”的考察,既考察经济规模、收入水平等发展现状,也关注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绿色、活力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以下准则。
第一,紧扣主要矛盾的变化。目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不平衡不充分在中小城市中体现尤为明显和突出。因此,指标体系体现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中心、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思想。
第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中国新时期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内涵。
第三,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高质量发展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根本要求。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贯彻“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推动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第四,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从人才、创新、科技等高质量供给要素方面设置指标,体现中小城市发展过程中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第五,顺应“双循环”和新冠疫情防控新形势。基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深刻变化和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结合产业基础再造、“碳达峰”和“碳中和”等高质量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五)技术路线图
综合上述分析结果,得到本研究技术路线,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技术路线图
(一)计算模型
1.单项指标得分计算
对于正指标,单个城市的单项指标值均以该指标最高数值得分为“1”,其他城市在该项上的得分为:城市该项指标实际值/该项指标最高值。如人均GDP,A市最高,数值为80000元,B市为64000元,则A、B两市得分分别为1和0.8。
对于逆指标,计算方法与正指标相反。设最低值得分为1,其他城市在该项上的得分为:该项指标最低值/该城市该项指标实际值。
2.赋予权重
考虑到指标体系涉及的具体指标较多,本研究采取德尔菲法分两层赋予权重。第一层次:依据各因子对综合实力、绿色发展和投资潜力的影响程度赋予权重(总和为1);第二层次:对影响因子的内部各指标按重要性程度赋予权重(每一因子内指标权重之和仍为1)。由此计算每一指标在指数中的权重为:因子所占权重×指标在因子中所占权重。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采用逐级向上加总的方式,先计算得到三级指标指数,然后根据指标权重逐级加权分别得到二级、一级和总指数。同时用全部中小城市某一方面指数值的平均数来评价和衡量中小城市总体的发展情况。
(二)数据来源
因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没有相对应的统计数据,本报告将评价对象扩展至以该城市为核心的行政区划数据作为评价对象的数据。数据来源包括:2021年各县(市、区、旗)统计公报等公开资料,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提供数据,历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县城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统计年鉴等。
(一)综合实力指数
1.综合实力内涵
综合实力是指经济要素的高效配置能力和有效利用生产资源能力,体现为市场占有、配置和利用生产要素权利的大小。综合实力弱,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权利就小;综合实力强,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权利就大。因此,评价城市综合实力,主要是比较城市经济功能的强弱。
2.指标体系构建
基于高质量发展目标和综合实力内涵,结合新时期中小城市发展特点,本报告构建了评价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的指数,从现代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创新驱动引领和社会治理优化等6个方面对中小城市综合实力进行评价,下设18个二级指标(见表2)。
表2 中小城市综合实力指数指标体系
在现代经济发展方面,既需衡量总量、增速等发展水平,又要评价效率、结构等发展质量。首先需要考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这是城市综合实力的中心维度;其次考虑经济发展质量,这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因此,选取了GDP增速、人均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额、进出口总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12个指标。总体来看,2022年现代经济发展指数模块构成与2021年一致,下设经济发展水平指数和经济发展质量指数。从三级指标来看,2022年与2021年主要有以下2项调整:第一,考虑到不同中小城市人口数量不同,新增“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第二,将原本在经济发展水平中的“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移至社会民生改善中的居民生活质量模块。
在社会民生改善方面,可以从居民生活质量、公共服务水平、共同富裕程度进行考察。结合当前发展目标,加入了“共同富裕程度”这一二级指标。考虑到中小城市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基础平台,城乡差距过大会抑制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从而影响社会民生与城市综合实力。下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之比、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城区居民最高最低收入倍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4个三级指标。结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在公共服务水平模块新增了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每万人拥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万人拥有医疗卫生床位数等指标。同时,根据近几年来的数据采集实践情况,删除了住房成套率、电子商务与GDP比值、行政辖区内三级医院个数等指标。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由于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造成的损耗主要体现在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造成空气质量恶化、人均淡水减少、土地荒漠化以及森林覆盖面积缩小,可以从资源节约、绿色生活、污染治理、环境质量等方面评价。为使二级指标名称更具概括性,将原来的二级指标“生态建设”修改为“环境质量”。结合绿色发展理念,加入了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标,同时调整了部分指标表述。
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相比2021年指标体系,2022年更加突出乡村发展在城乡融合中的作用,将二级指标“城乡差距”调整为“乡村建设”。并用农村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与城镇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之比、行政村公共交通覆盖率、通村公路硬化率、行政村光纤接入率4个三级指标来进行评价。
在创新驱动引领方面,创新是引领中小城市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是实施创新驱动的重要战略支撑,因此提升中小城市创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处选择从创新环境、创新活力、创新投入、创新成效4个方面进行衡量。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新增了科技进步贡献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以及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产业增加值3个三级指标,同时调整了个别指标表述,以更好衡量创新驱动引领情况。
在社会治理优化方面,从政府行为规范化、行政效率、社会安全三方面进行衡量。城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心。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将原来的一级指标“现代治理效率”修改为“社会治理优化”,将二级指标“政府行为效率”、“政府行政审批效率”合并为“行政效率”,并新增二级指标“社会安全”。在此基础上,更改相应三级指标。
3.评价结果分析
2021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为74.1,与上年相比提高了3.3点。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指数达到81.5,提高了4.4;中部地区紧随其后,指数达到74.5,提高了3.7;西部地区为68.3,提高了2.7;东北地区为67.6,提高了2.0。
强县强区GDP增速、人均GDP等关键指标领先,引领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百强县市平均GDP增速达到8.63%,超过国内GDP增速(8.1%)0.53个百分点。百强区平均GDP增速为8.24%,其中有一半的百强区GDP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强县强区标杆引领作用充分显现,赋能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表3 2021年百强县市、百强区GDP增速、人均GDP等指标情况
数据来源:2021年相关县市统计公报。
2021年百强县市常住人口达到9288.70万人,人均GDP为11.48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8.1万元)1.42倍。2021年百强县市以占全国1.86%的国土面积和6.58%的人口,贡献了全国9.33%的GDP和3.78%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人均GDP来看,2021年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江阴市、仁怀市、昆山市、神木市、张家港市7个县域人均GDP超20万元,处于领先位置。
表4 2022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
在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单中,昆山市连续18年稳居全国第一,而且昆山是全国唯一一个GDP突破40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4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的县市。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占66席,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占23席、9席和2席。入围百强县市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有25席,浙江和山东分别以18席和13席分列二、三名。
百强县市作为县域经济“火车头”,对引领省(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以江苏、浙江和山东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基本形成了百强县市、“千亿县市”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而宁夏灵武市、广西平果市、新疆库尔勒市、云南安宁市、吉林梅河口市、贵州仁怀市等进入全国百强县市对于推动西部、东北地区省域内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同时对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表5 2022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2021年百强区常住人口达到10910.59万人,人均GDP达到12.08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以占全国7.73%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1.52%的GDP和4.44%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高港区、黄埔区、曹妃甸区、武进区、新北区、溧水区、虎丘区等7个百强区人均GDP超20万元,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在综合实力百强区榜单中,东部地区占77席,中部和西部地区相近,分别占11席和12席。入围市辖区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有23席;浙江和广东紧随其后,分别有20席和15席。
(二)绿色发展指数
1.绿色发展内涵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发展”与“绿色”二者关系设定了更高的要求,提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导向,开创了新时代的绿色发展观。从内涵上讲,绿色发展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取向的发展方式,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它破解了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两难悖论,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新时代的绿色发展要求发挥生态系统的价值创造能力,强调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求通过发展绿色创新科技,在开辟新绿色产业的过程中创造新经济增长点。中小城市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应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关系,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指标体系构建
为反映中小城市在绿色发展方面的成就,树立全国绿色发展新标杆,加速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课题组构建了中小城市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力求体现新时代“发展”与“绿色”相统一的内涵。该指数从资源节约、绿色生活、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等4个维度对中小城市绿色发展进行评价,下设28个二级指标(见表6)。
表6 中小城市绿色发展指数指标体系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在资源节约方面,重点衡量各城市对能源、水、地等的消耗强度,评价各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情况,共选取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耗水量、新能源使用比重、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单位建设用地面积二三产业增加值等共7个指标进行统计评价。需要指出的是,万元GDP能耗、水耗、用地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中小城市产业结构是地域分工的结果,存在着不可比性。用行业或单位产品耗能耗水替代,又有数据可得性问题。
绿色生活方面,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践不断开拓创新。本课题研究立足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进展,分别从绿色出行、厕所改革、绿色建筑等具体实践的角度展开绿色生活指标体系构建,下设城市通勤绿色出行率、每万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物比重、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5个二级指标。其中,城市通勤绿色出行率为新加入指标。
在污染治理方面,本课题从水资源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大产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等方面出发,力求对各中小城市液固气三态污染治理进行科学评价。下设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单位耕地使用农药减少率、环保投入与GDP比值等共12个指标进行衡量。
在环境质量方面,设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森林覆盖率、(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4个二级指标进行衡量。
3.评价结果分析
2021年中国中小城市绿色发展指数达到64.5,与上年相比提高2.3点。中小城市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方面持续发力,近两年在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进步尤为明显。
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中小城市绿色发展指数仍然遥遥领先,提高了2.8,达到70.7。这主要是由于东部地区中小城市绿色发展起点较高,近年来随着产业加快升级,资源节约水平快速上升,生态建设投入持续加大。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城市绿色发展指数也有所上升,分别达到61.8、54.9和57.5。
表7 2022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
在绿色发展百强县市榜单中,东部地区占77席,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占11席和12席,入围县市最多的江苏、浙江和广东分别占23席、20席和15席。
表8 2022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
在绿色发展百强区榜单中,东部地区占69席,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占15席和14席,东北地区占2席,入围市辖区最多的江苏、浙江、广东,分别占21席、18席和17席。
(三)投资潜力指数
1.投资潜力内涵
投资潜力指数,主要用于表征城市吸纳投资的潜力。由于资本的本性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资本形成和积累的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当前,通过整合城市各种资源,营造良好的城市投资和营商环境,仍然是中小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
投资潜力评价侧重于对蕴涵在中小城市这一县域中心的投资环境的营造和投资机会的发掘,以引导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并对投资者决策提出建议。
2.指标体系构建
表9 中小城市投资潜力指数指标体系
在人口和人力资源这一维度,由于人口规模越大意味着更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和和更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常住人口规模是投资潜力的正向指标;而户籍人口在常住人口中比重越小,表明流入的外地人口越多,表明城市具有更大潜力,因此户籍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投资潜力的逆向指标。在考虑劳动力数量的同时,也要考虑劳动力的“质量”,劳动力素质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劳动力素质越高,受教育年限越长,意味着更大的投资潜力。综合以上论述,人口和人力资源维度选取常住人口规模、人口出生率、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比、户籍净迁入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共5个二级指标。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中的人口出生率、户籍净迁入人口为新增指标。
城市投资机会能否转化为对投资者的现实吸引力,城市投资潜力能否变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的完善程度和发展水平。此处主要用辖区路网密度(快速道、主干道)、万人公共厕所数、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城镇管道燃气普及率、城镇宽带接入速率等指标来衡量。
交通区位对投资效益和企业运营具有重大影响,主要从辖区内是否有(高铁站、民航机场、普通客运火车站、货运火车站、港口)、辖区内高速公路出入口个数、与最近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距离等3个指标来衡量。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质量在投资决策中的分量越来越重。生态环境主要用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浓度下降率、(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等6个指标来衡量。
由于本研究未进行问卷调查,因此,营商环境使用政府效率相关指标来衡量。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一定有一个阳光透明、精干高效的城市政府与之相适应。此处主要从政府行为规范化指数(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政府债务变化率)、政府行为效率指数(财政供养公职人员与常住人口之比)、行政审批效率指数(用本级政府审批事项的数量、审批性备案事项在全部备案事项中所占比重等指标)等三个方面来衡量。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中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新增指标。
3.评价结果分析
2021年中小城市投资潜力进一步提升,指数达到84.6,与2020年相比提高了1.9,对投资潜力提升贡献最大的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分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城市投资潜力指数分别为86.8、85.6、81.7和81.4,较上年分别提高了2.3、2.0、1.6和1.5。
表10 2022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
在投资潜力前百强县市榜单中,东部地区占47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35席、15席和3席。安徽有12个县市入选,河北、江苏、浙江各有11个县市入选。
表11 2022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
在投资潜力前百强区榜单中,东部地区占62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16席、20席和2席。入围市辖区最多的江苏、广东分别有25、13席。
(四)科技创新指数
1.科技创新内涵
坚定科技创新引领,是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核心要求,只有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才能更好地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科技创新提升至统领全局的战略支撑地位。
科技创新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重要支撑力、重要引领力、重要承载力,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技术和产业升级、资源节约的动力源泉。与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创新能力较弱,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的短板。步入新发展阶段,科技创新将在经济双循环新格局、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以及现代化建设等领域发挥全方位重要作用,科技创新对于中小城市发展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为反映中小城市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成就,本研究建立了中国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指数指标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中小城市发展,提升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核心实力。
2.指标体系构建
科技创新评价力图对创新环境、创新服务、创新融资、创新主体、创新成效等进行系统评估。但是囿于数据可得性和可比性,课题组结合创新资源和发展基础,重点从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潜力、科技创新活力、科技创新成效4个维度来构建指标体系,选择了15个二级指标(见表12)。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删去了“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个数”,新增了“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已建成使用面积”,其余指标仅做表述调整。
表12 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指数指标体系
科技创新平台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具有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作用。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已建成使用面积,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
科技创新潜力通常与一座城市所拥有的研发机构数量、研发人才储备、研发经费投入以及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息息相关。科技创新潜力通过教育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比重、研发投入增长率、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每万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等五个指标来衡量。
科技创新活力一般指科技创新热度、科技创新力度、科技创新高度、科技创新广度和科技创新深度等。创新活力通过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当年新增注册商标数两个指标来衡量。
科技创新最终要反映到其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贡献上来。创新成效通过科技进步贡献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量、技术市场成交金额占GDP比重等五个指标来衡量。
3.评价结果分析
2021年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指数为61.6,尽管纵向来看仍然在进步,但与大城市相比,创新能力较弱、创新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仍然比较明显。尽管部分中小城市在创新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但多数中小城市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为重要的是,中小城市的创新要素聚集能力总体上还比较弱,市场化的企业研发投入所占比重也比较低。这既是由中小城市的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也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中小城市在创新网络中的相对弱势地位。
分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的中小城市科技创新指数分别为69.5、59.5、55.1和54.5。东部地区中小城市的科创能力以较快速度提升的同时,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城市的科创能力则基本处于徘徊状态,区域之间创新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表13 2022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
在科技创新百强县市榜单中,东部地区占63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27席、8席和2席。入围城市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有21个,此外,浙江和山东入围城市也较多,分别有15个、12个城市入围。
表14 2022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
在科技创新百强市辖区榜单中,东部地区占71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12席、15席和2席。入围市辖区最多的省份是江苏和浙江,各有20席,广东入围13席。
(五)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
1.新型城镇化内涵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推进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战略。新型城镇化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的城镇化,既考虑农民进城就业岗位的数量和质量供给,也考虑城市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体系。
自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来,各中小城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在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久久为功、奋力前进,总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为全国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2.指标体系构建
构建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是引导中小城市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必然要求,也为检讨城镇化相关体制机制、强化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支撑体系所必需。课题组从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内涵出发,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中小城市发展实际,从城镇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保护4个方面构建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见表15)。
表15 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指标体系
城市城镇化水平越高,对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吸引力越强,常住人口市民化质量越高,因此城镇化水平选用“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比”“辖区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进行衡量。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删除了“年末建成区路网密度”且将其移入基础设施模块,考虑到不同城市的发展类型,删除了“一二三产业比重”这一指标。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完善优化将使新型城镇化民生保障基础更加扎实。《“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指出基本公共服务一般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8个领域。因此,本研究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城镇失业人员与农民工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区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城区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覆盖率等6个指标来衡量,其中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覆盖率为2022年新增指标。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目的在于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从而提升居民居住质量,增强居民幸福感。因此选用年末建成区路网密度、城市家庭宽带接入速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饮用水达标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等9个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城区饮用水达标率、农村饮用水达标率为新增指标。
资源环境维度用于体现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及高质量保护有机结合程度,因此选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工业用地亩均效益、绿色能源使用比重、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建成区绿地率等6个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工业用地亩均效益为新增指标。
3.评价结果分析
2021年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为49.6,比2020年提高2.6。近年来中小城市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取得较大进步,推动城镇化质量持续提升。本年度推动城镇化质量指数提升的最重要动力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提升。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中小城市发展分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区位良好、经济发展较快的中小城市,尤其位于城市群中、与中心城市距离较近的城市,人口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与此同时,人口减少的县市数量也在快速增加,大约三分之一的县市都面临较大的人口减少的压力。
2021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指数分别提高2.9、2.8、2.1和2.1,达到51.2、49.0、47.4和47.9。2021年度新型城镇化质量100强县市及新型城镇化质量100强市辖区排序如表16和表17所示。
表16 2022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
在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榜单中,东部地区占57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27席、12席和4席。入围城市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有19席,此外,浙江和山东入围城市也较多,分别有13席、10席城市入围。
表17 2022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
在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市辖区榜单中,东部地区占72席,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占14席、12席和2席。入围市辖区最多的省份是江苏和浙江,分别有22席和20席。
(六)建制镇综合实力指数
1.指标体系构建
我们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千强镇”、全国重点镇、各省发展态势较好的镇等为基本评价对象。考虑到建制镇数据可得性和可比性,我们选取了镇区建成区面积、镇区常住人口、辖区人均GDP、辖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固定资本形成净额、营业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超市数、城乡居民收入等共15个指标(见表18)。
表18 建制镇综合实力指数指标体系
与2021年指标体系相比,2022年中的镇区建成区面积、镇区常住人口、辖区人均GDP、辖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固定资本形成净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营业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商超数、行政村公共交通覆盖率、学前三年幼儿入学率、高中阶段入学率、本镇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数、本镇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病床数为新增指标。
2.评价结果分析
在建立上述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国建制镇综合实力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得到全国千强镇榜单。
在综合实力千强镇榜单中,东部地区占796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占143席、50席和11席。分省份来看,东部地区的江苏、浙江保持领先,上榜数量分别为268席和229席,广东上榜数量也较多,有114席;中部地区安徽、河南、湖北、江西上榜数量较多,分别有45席、35席、30席和26席;西部地区内蒙古领先,占12席;东北地区千强镇实现全覆盖,其中辽宁以8席保持领先。
表19 2022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 国信中小城市指数研究院
摘 要:“GDP千亿县市”(以下简称千亿县市)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在引领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全国有43个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一千亿元,GDP总量达到7.05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6.17%。千亿县市是中小城市发展的领头羊,研究分析其近十年发展历程,对于其他中小城市确定未来发展战略与方向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中小城市;千亿县市;高质量发展
县域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压舱石、稳定器。“千亿县市”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在引领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千亿县市为43个,GDP总量达到7.05万亿元,千亿县市数量不断增加、经济总量持续壮大。
寸土生尺金,人少力不寡。作为全国中小城市的领头羊,43个千亿县市以约占全国0.3%的人口,在全国0.15%的土地上,创造了全国6.17%的经济总量(见表1)。其中,昆山市、江阴市GDP分别以4748.06亿元、4580.33亿元领跑全国县域;张家港市GDP超3000亿元大关,晋江市、常熟市、慈溪市、宜兴市、长沙县5个县域GDP在2000~3000亿元。
表1 2021年全国43个GDP超千亿元县市主要数据
随着千亿县市综合实力巩固提升,人口呈现加速集聚态势。2021年末43个千亿县市常住人口(七普人口)达到5141.47万人,较2012年增加506.40万人,累计增长10.93%。其中义乌市和昆山市十年间常住人口分别增加62.54万人和44.76万人,位居前列。据近期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共有105个大城市,其中昆山市、义乌市、慈溪市和晋江市等4个县级市明确为大城市。
分区域来看,43个千亿县市俱乐部中,34个位于沿海地区,9个位于内陆地区。从省份分布来看,江苏占17席,比重近四成;浙江占9席,有两个县市进入前十名;福建占5席,山东占3席,其余省份席位较少。可以说,长三角地区是诞生千亿县市的“沃土”。一方面,该地区交通便利,在近一千多年以来一直是经济繁荣之地,商业底蕴深厚,改革开放后这些特点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城市层级结构最为合理的城市群,群里各中小城市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分工合理。
令人遗憾的是,2021年东北地区尚无千亿中小城市。事实上,早在2013年,辽宁瓦房店市GDP就已超千亿,位居第8,而当时千亿县市总量也不过才12个。近几年瓦房店市发展步伐放缓,GDP在九百亿元左右。以瓦房店市为代表的东北工业型城市,应通过多种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年拼搏,十年奋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千亿县市把握大势机遇、谋跨越,综合实力快速跃升。一是经济增速虽有所放缓,但发展效益逐步显现。2012~2021年,千亿县市经济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经济总量由2012年的3.61万亿元扩大到2021年的7.05万亿元,年均增长7.7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73%)1个百分点,占全国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6.70%下降至2021年的6.17%(见图1)。2021年千亿县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新突破,达到13.72万元,高于全国80976元的水平,与2012年相比,增长近八成,年均增长6.42%,发展效益显著增强。
注:以2021年43个千亿县市为样本,汇总整理2012~2021年数据。
数据来源:2012~2020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21年相关县市统计公报。
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2年的4.9:55.5:39.6调整为2021年的4.1:55.2:4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持续增长,农业经济稳中有进。2021年43个千亿县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895亿元,十年累计1230亿元,年均增长6.34%,略高于全国6.02%的水平。43个千亿县市的引领发展,为解决好“三农”问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第二产业实力持续增强,工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2021年43个千亿县市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38291亿元,十年累计20178亿元,年均增长8.46%,高于全国7.03%的水平。2021年千亿县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3.72万亿元,年均增长8.23%,其中昆山市成为全国第一个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的县市。近年来,千亿县市积极进行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加快技术改造、提升科技水平,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程度同步加深,高端制造大幅增长,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显著提升,为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第三产业释放主动力,服务业新动能打造新引擎。2021年43个千亿县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8691亿元,十年累计13020亿元,年均增长6.95%,低于全国10.67%的水平。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聚集性、接触性服务业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千亿县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出现负增长,但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千亿县市服务业同样呈现出了强大的发展韧性,为县域经济和我国整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是财政实力不断增强。随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千亿县市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速,财政“蛋糕”越做越大。2012~2021年,43个千亿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487亿元增长至5566亿元,十年间累计3079亿元,年均增长9.3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10个百分点。千亿县市财政收入规模全国占比不断提升,由2012年的2.12%稳步提升至2021年的2.75%,十年间提高0.63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图2 2012~2021年千亿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占全国比重情况
注:以2021年43个千亿县市为样本,汇总整理2012~2021年数据。
数据来源:2012~2020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2021年相关县市统计公报。
四是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开始深入人心。作为中小城市的“领头羊”,千亿县市紧跟中央部署,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公民环境权利得到切实保护。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空气更加清新。根据2021年统计公报数据显示,43个千亿县市中超60%的县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在85%以上。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水质持续优化。《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43个千亿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平均值为97.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4%。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2021年43个千亿县市平均拥有公共厕所数210座,道路清扫保洁平均面积近842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县域拥有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272辆。城市绿化建设有效推进,平均每市绿化覆盖面积、绿地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42公顷、2943公顷、592公顷,平均拥有公园21个。
五是民生福祉大幅增进。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2012年的16726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39972亿元,年均增长10.16%。2021年43个千亿县市总体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22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31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90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教育是民生之基。十年来,43个千亿县市通过“改、扩、建”三步走,一改设施落后、师资匮乏的面貌。数据显示,43个千亿县市小学在校学生数从2012年的265.42万人增至2021年的427.58万,年均增长5.44%;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从185.39万人增至260.72万人,十年累计75.33万人,年均增长3.86%,教育资源均等化加速推进。
医疗保障水平有效提升。43个千亿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2012的14.38万张增至2021年的28.65万张,年均增长7.96%;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从2012年的1273个增至2021年的1534个,年均增长2.10%;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从2012年的17.24万张增至2021年的28.92万张,年均增长5.92%。
就业与社会保障,一头连着经济大局,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十年来,亿万劳动者通过稳定就业撑起一个个家庭的同时,自身合法权益也得到有效维护,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持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21年43个千亿县市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20万人,43个千亿县市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左右。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接下来,以43个千亿县市为代表的中小城市将继续推动社会保障工作行稳致远,加强民生改善创新,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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